发布时间:2016-12-1 编辑:国信信扬律师 点击数:10104
♦ 文/ 刘玉东 “十三五”规划提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 在互联网普及、走进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时代,法律服务行业开始遭受互联网的冲击,“互联网+”不仅给律师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法律商机。律师行业必须实现创新。 但现阶段的“互联网+法律服务”确实足以支撑盈利的用户群,当事人委托律师方式依然相对保守,其发展必然任重而道远。 当互联网无孔不入地渗透到各个行业,从实体销售的百货零售到服务至上的餐饮娱乐,而今这波“互联网+”的热潮也波及到了法律行业。法律这个在人们眼里相对保守神秘的行业,也正在经历着冲击与变革。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背景下,互联网正深刻改变着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将改写律师业的发展格局,中国律师面临着又一个极富挑战的历史关头。同时,互联网也给律师注入了新的发展理念,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互联网+法律服务”沿革背景 2015年7月,国务院就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下为《意见》),这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为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的发展搭建了巨大的舞台,同时也对本领域的律师专业化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意见》提出,“互联网+”行动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安全有序。可以预见,《意见的实施将促使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持续快速增长。“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十一项具体行动,网络安全、知识产权战略、标准与反垄断等现实议题都需要擅长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事务律师的参与。 正是在此背景下,2015年9月11至13日,第四节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暨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在南京召开。本次研讨会围绕“互联网+法律实务”的主题,就“互联网+金融+法律”、“互联网+商务+法律”、“互联网+证据+游戏”“互联网+知识产权”、“互联网+法律服务”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5年11月3日国务院颁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既“十三五规划”提出: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 “互联网+”时代下律师的挑战与机遇 挑战之一:法律服务产品化带来服务便捷价廉化的冲击 中国的法律电商起步虽略晚,还是赶上了历史的步伐。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法律服务“搬”到网上提供了平台。 目前“互联网+法律”的模式较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中顾网、找法网为代表的检索导流类;以法大大和无讼案例为代表的法律工具类;以知果果、绿狗网和快法务为代表的交易平台类。 法律电商的基本套路: 一是法律服务产品化。主要针对当下较为突出的社会常见问题。登录网络,可以快速了解问题所涉及的相关权益。 二是服务自助化及文本标准化。如一场交通事故,双方承担怎样的责任?登录网站,通过自助回答一系列问题,是肇事者还是受害者,受害者有无伤亡等,从而得到一个初步评估,然后再寻求与相关律师合作,这既简化了程序又降低了成本。 三是费用低廉化和服务保障化。网上法律服务明码标价,需要的费用只是传统律所的1/10至1/5,当用户付费给网站,网站根据律师完成任务的进度支付这笔费用,这也保证了服务质量。 四是网站帮你找律师。一般的法律电商网站都有上百家律所作为合作伙伴,你可以自己选择律师,也可以由网站推荐律师。 五是通过网币构建内部生态链。注册用户可以用购买的消费卡(网币)获得法律服务。律师则通过解答用户的法律问题来获得网币,并用网币购买案源。同天猫模式一样,法律电商也要求线下律所及律师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便对律所、律师进行管理,防止侵犯用户权益。 互联网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习惯,而且改变了我们的思维习惯。很多法律咨询类服务,法律文书的起草、修改和审定等非诉业务以及其他一般的法律问题,人们往往不找律师找网络。如今,几乎所有的在线法律服务网站都为潜在客户提供了很多免费服务,如法律法规的查询、律师费的计算、量刑查询、诉讼费的计算等等,一些网站甚至还免费提供一些招标信息和文本资料下载服务。有的法律电商主打固定收费的标准化法律服务,有的可以快速在线生成法律文档。 挑战之二:消费主权化带来去中心化和去权威化的冲击 现在是一个消费者主权化时代。在这个时代,消费者需要社交、需要与服务提供商发生强关联,需要有更多的自我认同感。在消费者主权化时代,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专业服务本身。这就要求律师或律师团队除了懂得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兼备人文素养、资本运作和客户体验能力等,并且拥有更多的资源和人脉,能更好地帮客户解决问题,创造价值。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与人的沟通交流突破了地域限制,人们的视野在不断扩大,人们活动的圈子也在不断变化,过去的中心不复存在,这就是去中心化。去中心化也直接影响着律师服务业。 以前人们的沟通半径比较小,那时候一个律师签署了一个顾问单位,这家单位的诉讼业务、非诉业务、日常咨询业务,都会找这个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这个律师就是这家单位的法务中心。但现在不一样了,每家单位都可以便捷地找到很多优秀律师。当这家单位有新的法律服务需求时,他不一定会去找其常年法律顾问。如这家单位想要上市(IPO),需要法律服务,他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选择性价比最好的律所和律师。这就是法律服务领域去中心化的重要体现。 自由与公开是互联网的天性,互联网使得法律知识与律师的信息变得透明。互联网时代,当事人寻找律师不再盲目,而是变得成熟、理性和精准。 挑战之三:法律需求个性化、多元化带来对“万金油”律师的冲击 互联网时代的法律需求呈现出个性化、多元化、复杂化,需要的法律服务也就越来越精深。单单一个互联网金融就有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等等多种形式,每一种形式涉及的法律问题都不一样。法律需求的这种变化让以往的“万金油”律师越来越没有市场。 一些老律师面对信息化技术日新月异,从“看不懂”到“跟不上”而逐步落伍。年轻律师由于资历浅、经验不足、人脉不够、社会资源缺乏等原因,优质的法律业务资源离他们仍然较远,利益最大化的当事人将尽可能通过各种方式去获取目标律师的信息,而经验更丰富,有着更多网络曝光率的成熟律师,则很快就可以吸引当事人的“眼球”,轻易地将案源揽走。 挑战之四:网络消费模式带来对律师服务方式的冲击 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发展起来之前,传统的服务领域,80%以上的服务都是通过线下来完成的。而现在随着笔记本、智能手机的普及,不管律师在哪里,客户都可以将法律服务需求发到你邮箱,并希望你能及时反馈。所以,随着技术的进步,随着移动化的增强,客户对律师服务的及时响应要求会越来越高。互联网时代,客户变得异常挑剔和不耐烦。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被客户分割,客户会选择在他们觉得合适的时间向律师提出法律咨询。这个时间,就是碎片化时间。它不一定是工作时间,有可能是周末,有可能是晚上10点,有可能是律师度假时,那么律师的时间安排就不得不随着客户的需求发生转变。 总之,在互联网时代,法律服务的传统方式和市场正在受到冲击。其中,小律师所、单打独斗的律师受到的冲击较大。 机遇之一:互联网有多大,律师的服务领域就有多宽 平等、开放、自由、分享的互联网精神给了每个律师更多的发展机会。 开发网络平台,开展网上营销,让老百姓像淘宝购物一样便捷地享受法律服务。律师所和律师都可以在互联网上搭建自己的平台,利用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免费咨询,展示形象,创立品牌,集聚人气,积攒客户,从中获得案源。让老百姓不再花时间、挤公交、驾私车去律师所,就能享受便捷低价的法律服务。 互联网时代,律师要想不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中,必须要有极其鲜明的识别特征,就是要有垂直深度的专业化。律师要敢于只做一个单品,要做就要做到这个品类的市场第一。只有这样,“用户”才能成为“粉丝”。有粘合度高的粉丝,就有高的回报。 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信息节点,每个律师都能够在互联网平台上形成自己的品牌,种出一块自己的“网络自留地”。可以说,互联网给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创造了逆袭的机会。 线上线下一起发力,向互联网要客户、要资源、要案源。努力将线上的咨询,变成线下的案源。 现在,法律服务的对象已不再局限于普通个人,中小微企业像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中国目前有6500万的中小微企业,每年还新增上百万家,但95%以上没有请法律顾问。这6000余万家中小微企业就是律师潜在的客户。如果利用互联网将其中的10%变成我们的法律顾问单位,就是650万家。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27.1万多人。这就意味着互联网平均给每位律师新增法律顾问24家。 当律师业一次又一次地惊呼互联网这只“狼来了”的时候,更多的有识之士却认为是机遇来了! 机遇之二:巧用互联网,借“网”捕鱼 思路决定出路。互联网时代,律师可以借势而为。 ——借船出海。如涉外业务,你可能不是国际化大所的律师,但你可以与国内的国际化大所合作,利用其在海外的分所熟悉当地法律的优势,为客户提供全球一站式商务法律服务。 ——借梯上楼。如高端法律服务,你可能是第一次,但你可以与规模化大所的优秀团队合作,迅速提高你的非诉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借手办事。“互联网+”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合作、共赢、分享。跨省跨市的异地法律业务,如查询调取档案资料、代为立案、申请财产保全、委托调查取证、陪同会见犯罪嫌疑人、陪同谈判等,有分所的可以利用分所进行合作,没有分所的可以利用QQ群、微信群的律师朋友予以合作,节约出差的时间成本、人工成本和经费,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机遇之三:互联网催生的增量市场给律师带来新业务 互联网时代,具有互联网思维和消费习惯的客户将逐步成为法律消费的主流群体,互联网金融、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智能硬件产业及衍生产业,将出现一批律师新秀,他们熟练运用商业思维、善于财税筹划、组合法律智慧、盘活创投资源,为企业创造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基金、P2P信贷以及众筹等都得到极度扩张。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互联网金融有极强的灵活性和变现能力。但由于风控的缺乏、扩张的急速和逐利性过强等特点,导致其风险过大,这些给律师服务带来了一个全新的种类。 互联网带来新的创业模式和新型企业模式,成为法律服务的新主体。在以互联网为鲜明特征的时代,中国律师正张开双臂拥抱互联网,乘互联网的东风,打造中国法律服务的“升级版”。 “互联网+法律”为律师提供新的问题解决路径 “互联网+法律”首先解决困扰律师多年的法律服务专业化问题。 做专业化律师是每个律师的执业理想,但是现实中真正的专业化律师非常少,因为只做单一领域的法律工作不足以让律师获得足够的收入与发展空间,最后为了生存只能各种业务都接,成为一个万金油式的律师。 “互联网+法律”为真正的专业化律师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的广阔空间,在互联网上律师们可以构建更加个性化和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便捷的网络平台又使得真正的专业律师能够被人们迅速发现和识别,在某一法律专业领域做到极致的律师将来一定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与认可,成为该领域的权威人士与意见领袖。 再进一步,“互联网+法律”也会推动整个法律服务产业的专业化进程,随着产业升级的不断深化,专业化优势除了个体律师的努力外,还将来自于行业的分工与细化,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与最终服务的推广、提供也将更加独立,形成行业整体的专业化与竞争优势。 “互联网+法律”还要解决困扰律师事务所多年的法律服务规模化问题。在传统法律服务产业,规模化意味着律师事务所人数的不断扩张,当前我们已经有了千人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这种模式下事务所的竞争优势并没有随着规模的扩张而成倍增加,相反由于规模导致的管理复杂程度与执业风险却成几何级数增长。 “互联网+法律”模式下单个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已经不重要,规模化将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实现业务的规模化。2014年,全国律师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83万多件,担任法律顾问50多万家(包括政府、企业、社团事业单位),这与全国1565多万件诉讼案件总量,2500多家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相比,业务规模化的空间更加广阔;其次是实现专业律师团队的规模化,不同律所、不同地域的律师可以在互联网上突破空间限制,实现业务合作,在具体业务领域形成规模化服务优势,不在一家律所,通过律师联盟方式,基于业务层面的交流与合作将会成为律师规模化合作的主要模式。 “互联网+法律”更重要的价值在于解决法律服务市场拓展这一制约律师发展的瓶颈问题。过去,法律服务的竞争与市场拓展最常用的手段就是价格战,牺牲利润来获取客户认可终难长久。 “互联网+法律”通过法律服务品牌的构建来形成市场竞争优势,未来几年内,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必将产生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专业法律服务品牌,“互联网+法律”为品牌的构建提供了广阔空间,只有那些真正关注委托人利益、珍惜自身执业声誉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才能得到市场和委托人的认可与信任,法律服务品牌的建立过程就是法律服务行业社会公信力提升的过程,届时整个行业面临的缺乏专业化规模化、无序混乱发展局面一定会大为改观。 “互联网+法律服务”利用现状及利用案例 许多法律业内人士纷纷指出,传统法律服务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服务质量无保障等问题,无论是用户端,还是律师端,都存在不少痛点。 业内人士遍认为:一个通人,从找到一个合适的律师到约线下见面,通常都需要3-7天。而每个律师擅长的领域通常不超过三个。因此无论是朋友介绍,还是找律所,得到的律师资源都毕竟有限,往往可能当事人消耗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还不一定能真正找到合适的律师。 现实生活中,更有可能出现的是多数当事人对法律的认知不够,对律师执业能力难以评估,无法判断律师水平的优劣。很多时候当事人还会在未被提前告知的情况下,被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律师咨询费。由于当事人接受的信息相对闭塞,因此也处于行业的劣势。 法律服务的另一端,律师的日子也并不好过。律师这一职业听上去光鲜,但目前大多数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需要进行自我推广以实现案源拓展。而一旦将精力放在推广上,律师就很难集中精力在提高业务能力上,导致职业水平停滞不前。 这些行业痛点的改善,因为有了互联网的加入,看上去明朗起来。 互联网+法律模式的先驱当属成立于1999年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在线法律文书服务的Legalzoom。在经过多轮大笔融资之后,Legalzoom于2012年成功登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为整个法律电商领域最受关注的一家公司。Legalzoom的成功上市激励了一批国内法律从业者的创业激情。自2012年一批被称为法律电商2.0(亦被称为法务O2O)的新平台陆续涌现,其中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网站,如绿狗网、律云网、法斗士、快法务等。但始终没有做大做强。 众所周知,传统法律服务的承接一般存在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法院受理分配给律师承接;一种是当事人直接与律师对接,主要途径是上律所咨询转化、熟人转介绍以及传统媒体广告信息获知等。互联网兴起,一下子拓展了律师的渠道,从法律垂直门户到个人博客,及至微博、微信兴起,自媒体又为法律从业者带来更多自由度的自我品牌宣传。 互联网的信息共享使得在网上寻求法律帮助成为可能。人们希望先通过网络获得基础的法律帮助,这使得律所的咨询业务受到极大冲击,为了获得更多露出机会,提升转化率,法律从业者逐渐转变思路,积极向互联网靠拢。 从行业角度看,互联网为法律行业带来更多新鲜的尝试机会,但因为互联网信息的泛滥,法律行业正面临着服务与渠道的双重变革:线上线下服务结合与案源获取多渠道互为补充。 赢了网的律师管理模式体现了更纯粹的互联网思维的应用。赢了网采取律师实名注册制,凡是拥有中国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均可以在赢了网注册。 据赢了网统计,目前在线已有6000多名律师注册,业务覆盖北京、上海、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服务数千名个人及企业用户。律师注册后,赢了网将根据专业领域、执业资历、在赢了网的表现(参与案件的数量,提交法律意见的数量,获得案件委托的数量)等对律师进行分级。这样的分级类似于建立律师专长档案,更有利于在用户提交案件后,高效优质地进行律师匹配。有诉讼需求的用户在赢了网提交案子的基本信息后,网站的专业法律顾问会进行预判,然后将案子匹配给相应的律师。律师根据用户提交的信息,以竞标形式给出法律意见,进行报价。用户在众多法律意见和报价中挑选出最适合自己的律师,进入委托程序,并在线支付律师委托费。 “互联网+法律服务”发展痛点与前景 当找律师的理念逐渐普及之后,到哪里找律师、找什么样的律师成为客户的痛点。对律师而言,如何让大家知晓自己,如何专注地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也是一个痛点。 这两个痛点能否通过互联网来解决呢? 很多人认为这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是值得实践的。于是,在2015年,很多法律圈内圈外的人开始寻找风口、制造风口、抓住风口。但目前已经稳定盈利的互联网法律服务项目还很少。有律师直接说,不看好互联网法律电商。 事实上,目前真正靠互联网电商盈利的法律平台几乎没有;而一些盈利的法律平台,要么是赚律师的营销费,要么是帮助政府建立法律服务平台体系。 我们还注意到一种现象,因为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还没有成为抢走律师手里客户的“竞争对手”,这些创新的事情,在法律圈内并没有引起特别大的轰动和关注。而在法律圈外,法律服务的客户们对这些信息也在冷静观望,因为法律服务是低频服务,也是一件比较严肃或让人烦心的事情。连那些在法庭上取得了胜诉的当事人,也不乐于跟别人分享过程。因此,不太快乐的法律消费过程决定了有关这个产品的信息传播度也比较弱。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互联网+法律服务”的话题和信息太少了。任何一个行业的繁荣,都无法离开信息的繁荣。新生的法律服务平台需要让更多人知道,让法律圈内的人了解如何迎接这种变化,让需要知道服务信息的人找到适合自己的信息。 这些痛点,一方面,要通过行业自身的技术变革找到突破口;另一方面,需要更多相关产业或者配套产业的发展才能真正形成一个健康的供应链条,实现整个法律生态圈的繁荣和共建。 一个没有数据的行业,是无法建立标准和评价体系的。如果没有标准和评价,互联网上的法律服务如何保证呢?谁来监管呢?这也是之前已经探索性建立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后来遇到的最大障碍,即平台对律师的管理和制约很弱,一旦发生投诉,平台好不容易积累的信任体系会立刻全赔进去。如此事件一多,“打鸡血”式的运作和探索很难坚持下去。如果这个根本问题无法解决,新平台的建设大多会重复走弯路。 路漫漫其修远兮。但我们坚信,互联网会改进法律服务业,很多事情会发生大变化,“互联网+法律服务”的璀璨明天一定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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