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信扬律师走进兴华街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国信人物

发布时间:2019-9-9 编辑:国信信扬律师   点击数:3721

 



       2012年,兴华街司法所与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形成结对关系。2014年,兴华街全面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来自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的10位专业律师(从去年起增至11位)从街道司法所走进兴华街各村、社区,真正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与基层群众间的“最后一公里”。



生活中,我们可能经常会遇到各种纠纷却常常不知道该怎样高效合理的解决问题法律条文就像天书,看不懂更不知道如何运用想咨询律师,又担心咨询费太贵真的下定决心打官司,却又不知道怎么走流程以上种种,使得法律似乎离普通人的生活特别遥远。
 

其实,在你身边就有这样一群专业法律人士,他们常常活跃在社区,在街坊遇到法律难题时免费为其支招并指明方向!

 
而在兴华街燕塘社区,就有那么一位律师,坚守基层一线,十年如一日为社区居民服务,从法律上的“疑难杂症”到居民日常纠纷,他都一一参与其中,排忧解难。
 
 
 



从刚开始偶尔到司法所坐班,到深入社区为街坊调解纠纷,陈海源律师始终坚守在社区一线。居民的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邻里之间的漏水纠纷,加装电梯纠纷以及房屋租赁纠纷等,都需要他出动处理。此外,陈海源律师还需要为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社区、学校进行法制讲座,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提供法律意见等等。





1维护社区和谐,热心公益法律事业
 
 



   
 
   当谈到在社区里调解纠纷的秘诀时,陈海源律师笑着说:“社区调解往往是出于双方自愿,双发的利益都要顾及。我们要站在公正立场上,一碗水端平,不拉偏架,以理服人不压服。说话有理有据,用政策法规教育当事者,用情理‘合拢’双方,使他们互谅互让。”


 
 
调解案例:


       家住燕塘小区的张先生在自家房屋的窗外搭建雨蓬,影响到楼上叶女士晒衣服,双方遂起争执,越吵越剧烈,差点拳脚相向。于是,双方来到居委寻求帮助,请求工作人员为他们调解纠纷。陈海源律师了解事情原委后,先让让双方都冷静下来,并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决事件的基调是邻居情,不仅仅用法律的尺度来衡量。叶女士要求张先生应当及时将雨蓬拆下二十公分的表述不妥,应该表述为请求张先生将雨蓬下降二十公分左右,以便于叶女士使用窗台晒衣服。”
 

       叶女士立即明白过来,改口说请求张先生将雨蓬下降二十公分左右。张先生一听叶女士用“请求”两字,态度瞬间软了下来,并说:“如果你之前就这样跟我讲,我们就不用吵了,我会配合。但之前你的态度太过强硬,我安装的位置在我的外墙范围内,没有用到你的地方,我不理你,你也无我奈何。我请的师傅说下个月会帮我将雨蓬降下来。”叶女士表示没问题,可以等,并承诺回家后调整好空调的排水管,不会再将空调水滴到张先生的窗台上。最终调解双方都表示接受,事情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担任社区法律顾问时,类似的调解纠纷案例,陈海源律师还调解过很多宗,如邻居装修把墙弄裂了、夫妻和婆媳之间出现矛盾、企业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等,“有时这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看似琐碎,但也需要我们前去充分协调。如果协调沟通不足,有可能走上法律诉讼程序,这样会让居民承担更多的成本。”
 

       在律师行业里,哪怕最普通的咨询、谈话,都是一种按时收费的服务。尤其是陈海源这样的资深律师,每小时的咨询费更是不菲。但这些年来,陈海源律师和他的团队一直坚持免费为街坊提供法律咨询,“我的电话是在居委里有公示的,所以经常有居民会打电话来问法律问题。很多居民在面对一些法律事件时,往往会手足无措。如果这时有专业的律师可以给他们建议,他们的心会安定很多。”
 

       在陈海源律师看来,公益法律服务虽然赚钱少,但积极热心地为孤立无援的弱势百姓维护正当权益,才能真正体现律师自身的价值。
 
 
 
 

2护航助成长,普法教育进校园、社区


 
 
 
 
 
除了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资讯,在兴华司法所的组织下,十一个社区法律顾问经常到学校义务开展法律宣传。“近几年,我们陆续在辖内的小学、中学开展公益法律课堂,把我们在一线的法律工作中所想所感告诉给这些孩子们。”陈海源律师说,因为青少年都还是处在成长期中,多给他们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有助于他们养培养健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有效防止校园暴力等违法犯罪事情发生。


 
 

据了解,兴华司法所已先后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在银河小学、四海小学、新蕾五星学校、七十五中学、白云行知职业学院等学校先后开展多个法律课堂。社区律师们用生动、实际、典型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孩子们讲述相关法律知识,既不枯燥,又相得益彰,深受师生们的喜爱与欢迎。
 
 


陈海源律师是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热衷于法律公益事业,2008年9月至今,受广州市法援处指派,办理多件法援案件。
 

✦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陈海源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被司法部派遣到云南省普洱市西盟县进行法律援助工作。

✦2013年7月被司法部律师公证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评为“2012年度优秀志愿律师”。

✦2014年11月14日,被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法律援助贡献奖”。

✦2014年11月被天河区司法局评为2012年-2014年度天河区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2015年5月,荣立广州市司法局授予的“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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