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8 编辑:国信信扬律师 点击数:3597
2017年9月28日,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苏伟俊、张秋律师承办为广东弘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弘彦资产”)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简称“中基协”)审核,登记编号为P1065058,机构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根据中基协于201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弘彦资产为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委托本所律师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合伙人苏伟俊律师、张秋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带领团队成员依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审查书面材料、现场走访、高管访谈并通过网络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弘彦资产进行了细致的核查,最终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弘彦资产作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在中基协的登记备案亦由本所合伙人苏伟俊、张秋律师承办,团队律师成员秉承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原则为普弘资产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最终协助弘彦资产顺利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