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律师齐助力,对家庭暴力勇说不

发布时间:2016-12-1 编辑:国信信扬律师   点击数:6645

 

文/涂琳芳、程凌香

 

 

 

       2016年11月30日,风和日丽,由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广州市律师协会主办,越秀区妇女联合会、越秀区司法局协办,农林街道办事处承办的“羊城律政佳人志愿者服务队授旗仪式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现场咨询活动”在越秀区锦轩大厦前广场举行,活动现场吸引了数千名市民观看并参与互动,28名律师志愿者为数百位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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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作为广东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综合大型律师事务所,对此次活动非常重视,指派林闻娥、林燕娴、苏慧仪、马洁妍、邹荷、秦师师、涂琳芳、陈丽诗、郑璇、孔柯楠、程凌香、杨雪燕、朱恒强等13位执业律师及梁炽豪、林诗2位律师协助人员,为这次反家庭暴力活动提供了强大的专业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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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将法律咨询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不仅为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了耐心、细致、专业的法律服务,而且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帮助现场咨询者打破了“家丑不可外扬”传统思想的禁锢,教会他们勇于对家庭暴力说不,善用智用法律武器解决家庭内部不可调和的矛盾,受到现场群众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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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暴力说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该法明确了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从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以及受害人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加害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而且对相关单位、机构以及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具体安排。特别指出的是,反家暴法在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定体现立法在实证分析上的突破和应用:

 

       第一、反家庭暴力重点在预防反家暴法明确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学校、幼儿园、司法机关、医疗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级人民政府、人民调解组织、用人单位等各个政府机构组织的预防教育职责。

 

       第二、反家庭暴力核心在处置。反家暴法教会受暴力威胁者或已经被家暴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三、反家庭暴力保障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严厉惩罚施暴者,如人民法院确实查明当事人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禁止施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施暴人骚扰、跟踪、接触被施暴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施暴人迁出被施暴人住所;保护被施暴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反家暴法程序设置环环相扣,职责分明,是一部真正为被施暴者合法权益而生的法律。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也将一如既往地秉承“传承国法、信达天下”的法治信仰,将国法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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