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我所官金福律师荣获“海珠区十大最美法援律师”称号

发布时间:2019-11-28 编辑:国信信扬律师   点击数:3114

 今年是《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也是海珠区设立法律援助机构20周年。近日,海珠区文明办、海珠区司法局、海珠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评出了“十大最美法律援助律师”,并在海珠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现场举办了颁奖命名仪式,我所官金福律师被授予“海珠区十大最美法援律师”称号。


 
 
 
 
 

官金福律师

海珠区十大最美法援律师

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官金福律师参与海珠区法律援助服务十年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尤其善于办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多次被评为“海珠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还被评为“广州市爱心法律援助律师”。
 
 
 


获奖证书

 
 
 
从2015年开始,官金福律师主要办理一些影响性比较大的群体性案件,在每接到一个群体性案件后,官金福律师都耐心的与每一位受援人进行交谈,了解清楚每个受援人的需求,耐心的向每一位受援人解释法律的相关规定,尽最大的努力为受援人争取合法的权益,每件群体性案件都得到了稳妥的解决,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官金福律师还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的值班,官金福律师以热情、负责的态度接待每一位咨询者,认真倾听每一位咨询者的问题,向咨询者解释法律的规定,化解咨询者矛盾,官金福律师详细认真负责的解答,多次被咨询者予以表扬,许多咨询者慕名前来要求由官金福律师接待并解答问题。

 
 


 
 


在2017年8月份,胡女士等33名劳动者因广州市海珠区某学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向政府部门进行信访,街道及司法所组织进行了调解,但因学校的原因无法达成和解。

 
因诉求得不到有效回应,劳动者情绪激动。海珠区法律援助处马上启动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处置的绿色通道,当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办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经验丰富的法援律师官金福律师承办。
 

官金福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当天就与劳动者进行沟通,了解劳动者的诉求,由于劳动者人数众多,每个劳动者的诉求都不一致,且每个劳动者的入职情况也各不相同。官金福律师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辞辛苦地答疑和协调,使劳动者的诉求尽量集中统一起来,为劳动者准备的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超过3000页,并积极与劳动仲裁委联系,多次加班加点参与调解和磋商。
 

由于官金福律师准备充分,证据有力,劳动者的诉求基本上得到了劳动仲裁委的支持。仲裁裁决出来后,该学校向法院提起诉讼,海珠区司法局再次启动快速受理机制,当日办好了先行受理手续,并继续指派官律师承办。
 

官金福律师接受指派后,由于劳动者大部份不在广州工作,为了明确每位劳动者的诉求,官金福律师多次打电话与各位劳动者沟通,也积极的与经办法官、学校的代理人沟通,看是否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了解此案,与各方的通话次数达100次以上,但由于学校不配合,未能达成和解。一审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再次支持了劳动者的诉求。

 
学校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再次指派官金福律师代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学校的上诉请求。

 
      在此案仲裁和诉讼的过程中,官律师就本案劳动者主要诉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代理意见,并提交了有力的证据支持,直指本案核心,抓住了问题关键。其代理意见也基本都得到了仲裁委和法院的支持,使得劳动者的主要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劳动者对该案承办的总体评价为优秀。
 

       除此之外,官律师承办的其他群体性案件,都得到了妥善圆满的解决,多宗群体性案件,经过官律师的努力和与各方的积极沟通下,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所律师长期以来秉承践行公益,回馈社会的善行理念,积极投身于社区公益法律服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积极推进村居(社区)公益法律服务的重要部署,2012年8月,我所率先成立由40多名律师(其中党员律师有10多名)组成的“公益法律服务中心”。2012年-2019年度,我所一直与天河区兴华街、凤凰街、冼村街、沙东街和荔湾区逢源街司法所结对,并与街道30多个社区签订了村居常年法律顾问,积极推进村居(社区)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

 
2012年以来至今,我所律师累计为社区群众、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0多人次,开展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培训以及免费法律咨询活动近100场次,协助街道司法所调解调处各种纠纷500多宗,多次参与调处社区群体性、复杂的社会矛盾,并为司法所、居委会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我所律师维稳促和谐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区司法局、街道党工委、司法所、居委会以及社区群众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2013年—2018年度,我所连续六年被天河区司法局评为“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陈海源、游静云、王卫等多名律师连续多年被天河区司法局评为“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官金福律师就是我所律师积极投身法律公益服务的其中一个缩影。  

 
今后,我所将继续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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