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主任林泰松因在2018年度潮州市“广东扶贫日”中的突出贡献,被中共潮州市委、潮州市人民政府、中共潮安区委、潮安区人民政府授予了“扶贫救济爱心人士”荣誉称号。在此不久前,林泰松主任还因为资助某西藏贫困山区学生全年学费及生活费12700元而被西藏自治区墨脱县法律援助中心回赠爱心证书表示感谢。
林泰松主任积极投身公益事业,长期帮扶社会弱势困难群体,累计捐款过百万用于慈善公益事业,多次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的“爱心公益奖”,树立了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热衷公益慈善事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是我所近年重点打造的核心文化价值之一。我所始终秉承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从倾力支持律师走进基层社区、街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到设立“国信爱心基金”用于贫困儿童助学工程等慈善项目,都彰显我所律师弘扬爱心、助力公益的重要使命。今后我所律师也将继续善行善念,不遗余力扛起应有社会公益责任,为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