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总则编仍未包含个人合伙与联营,但在合同编新增合伙合同的规定,其内容与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与联营(合伙型)相关规定存在承接关系。合伙合同作为民法典合同编新增的有名合同,没有规定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核准登记。按合伙企业法作为特别法,优于作为普通法的民法典,合伙依法核准登记以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登记为合伙企业的规定为准。合伙协议与合伙合同当属同一概念,民法典关于合伙合同的规定,当可理解为未登记为合伙企业的合伙合同关系,下文的合伙合同均按此理解。
缔结合伙合同的合伙人与一般民事合同各方当事人之间独立经营的协作合同关系不同,合伙人作为一个缔约共同体,具有共同经营、共同执行合伙事务的民事行为能力,相应共同享有合伙财产的民事权利能力和共同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民事主体的基本特征,仅因其未依法核准登记,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民事主体。
当民事合伙从事经营活动时,因其未依法核准登记,故存在2003年3月1日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限制。按该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关于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或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技能从事已发无需取得许可的便民服务无需办证办照的规定。除农贸市场和社区服务的小摊小贩无需办证办照外,从事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或核准登记,民事合伙及其合伙人亦不例外。由此可见,民事合伙直接从事无需办证办照范围之外的经营活动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由于民事合伙以合伙名义直接从事大多数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受限,因此,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更多是针对合伙事务做出内部决议,对外需全体合伙人共同署名签约,这在实务中无疑是不便利的,民法典合伙合同为此引入了代理制度,全体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之间设立委托代理,但接受委托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之间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不适用民法典关于代理人仅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与被代理人共同向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因为合伙共同体的合伙人之间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合伙合同约定在先。
从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及行纪合同的相关规定来看,民事合伙的合伙人可以和依法设立的、具备从事合伙事务所涉经营活动所需相关资质的民事主体签订委托合同或行纪合同,委托其以该民事主体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或从事贸易活动,约定由受托人或行纪人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开展经营业务,与客户或供应商签订及履行合同。当然,受托人或行纪人可以是第三方民事主体,也可以是合伙人自身,只要该合伙人接受民事合伙的委托不受关联交易的限制。
作者介绍
汪渝 律师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在二十多年的法律事务工作中,汪渝律师为所服务的客户解决了大量纠纷事务,获得客户的好评。其承办的股权纠纷案件被广东省律师协会及广州市律师协会评选为优秀案例。
声 明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保证一定正确,本公众号对所有原创、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均保持客观中立,推送文章仅供读者参考。发布的文章、图片等版权归作者享有,如需转载原创文章,或因部分转载作品、图片的作者来源标记有误或涉及侵权,请通过留言方式或其他有效方式联系本公众号运营者。谢谢!
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广州总部
电话:020-38219668
南沙分所
电话:020-39392111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二号中惠璧珑湾十二栋10楼1010-1014、1017房
花都分所
总机:020-22011990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东179号京仕广场A座409室
番禺分所
总机:020-8450241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900号智库园1号楼403B
黄埔分所
总机:020-82512023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399号至泰广场A3-902
佛山分所
总机:0757-8296042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7号2806、2807、2808
河源分所
总机:0762-2228889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新市区越王大道铭成商务大厦22楼2201、2206
深圳分所
总机:0755-29308333
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B座603号
江门分所
总机:0750-3131999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160号三楼
东莞分所
总机:0769-2288089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国税局旁顶好大厦二楼A211号
汕头分所
总机:0754-88860756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1301之二
成都分所
总机:028-82888799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2栋9层911号
赣州分所
总机:0797-8188098
地址:赣州市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B10号楼5A01室